【精品】装修合同模板锦集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装修合同 篇1甲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经招标决议,甲方就南校区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确定由乙方承但,经双方商务谈判及实地测算,订立以下合同:
一、装潢工程内容:
甲方对南校区一食堂进行装修、改造,其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二、装潢工程总价格:
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装潢工程的总价格为人民币1749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玖元整)。内含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运输费、垃圾清运费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税费。(另在施工中,如有发生工程量变化,可根据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
三、工程交工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45日内装潢工程竣工。
四、装潢材料及装潢工序要求:
1、此项工程乙方要按甲方提供的维修项目及工程量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及工程量。
2、项目工程量及做法以甲方预算项目及工程量为依据。此项工程具体项目内容和预算,详见附件《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书》。
3、维修做法严格按山西装饰装潢修缮定额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在确保质量优良的情况下并要考虑到牢固性及维修方便。
4、乙方装潢完毕后,必须将所有的垃圾清除干净,运出学校。
5、本合同正文未尽部分,则参照附件执行。
五、验收标准:
乙方在装潢完毕后通知甲方,甲方将在一月内对工程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如甲方在一月内未进行验收,则视为合格;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予以修复或置换,修复后再报甲方验收。如在十个工作日内验收仍不合格,则扣除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0%为违约金。
六、支付方式:
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写验收报告单,一次性支付完毕。(在施工中,如有发生工程量变化,可根据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开始施工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源;并协助办理施工人员及施工材料进入校园的手续。
2、乙方在装潢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在购进材料后,必须请甲方监工人员进行验收。
3、乙方在装潢工程中,应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施工警告标牌,装潢施工中造成的人身伤害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和处理。
4、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按合同要求的工序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没收乙方投标时的全部押金,乙方需支付甲方装潢工程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
八、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法院予以解决。
九、该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财政厅两份。
十、该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2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一、被告黄余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答辩人在被告黄余明承包的工程中干活,被答辩人与被告黄余明形成雇佣关系。对于被答辩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被告黄余明作为雇主,存在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答辩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作为雇员的被答辩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使自己从三楼摔下受伤,自己有一定的过错,应减轻被告黄余明的赔偿责任。
三、答辩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告黄余明以包干价的形式承包了答辩人位于大鹏山庄东六巷三号的房屋装修工程后,被告黄余明再口头雇佣被答辩人进行房屋装修工作。因此,答辩人与被告黄余明是承揽合同关系,被告黄余明与被答辩人是雇佣关系,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雇佣关系。
被告黄余明虽然没有在劳动部门申请从业资质,没有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但被告黄余明已经从事室内装修的承包事务多年,亦曾承包过类似工程而具备相当施工经验,因此,答辩人有理由认为被告黄余明是具有从事室内装修资质的,答辩人在承包人员的选任上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答辩人属于承揽合同关系中的定作人,而且尽到选任的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答辩人作为定作人,假如在从事房屋装修人员的选任上存在过失,也只是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应与被告黄余明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答辩人将房屋装修的劳务部分承包给被告黄余明,两者之间应定性为承揽合同关系,而非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把一般的家庭装修纳入建设工程合同的调整对象,因此本案不适用该条法规的连带责任。
2、虽然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的规定,但该《办法》是20xx年5月1日实施的,在20xx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xx]24号)第三十三项、第五十六项的规定,已经分别取消了对建筑装饰资质及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的审查。
3、现今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承揽一般的家庭装饰装修的劳务业务需要资质,也没有明令禁止个人不能承揽家庭装饰装修的劳务业务。答辩人的房屋装修属于规模较小且投资 ……此处隐藏5581个字……验收后,支付工程款项的剩余30%。
第三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预算报价表》)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与施工要求或《预算报价表》不符,应禁止使用。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工程以《工程项目报价表》、施工图纸及项目变更单的内容为依据,以《家庭装饰质量核验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五条 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1.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内与乙方共同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及验收合格。
2.未办理移交手续,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 项目变更的约定: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及增减施工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与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域施工说明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施工。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如发世争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处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行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1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9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签订日期: